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公告事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郑州市新密市岳村镇马寨村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对现有矿井进行技术改造,全面规划,利用井田中部闲置的原永丰煤矿工业场地(矿井2010年整合前)新建主立井和副立井,永丰煤业公司现有的回风井仍作为回风井,形成三立井开拓系统。主井和副井落底标高为-34.2m,回风井落底标高为-42m。永丰煤业公司现有的主井和副井两个井筒,不再留设保护煤柱,设计予以封闭。在梁山断层以南的二1煤层中布置一个采区、一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提升,技术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仍为0.15mt/a。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密市岳村镇马寨村
联系人:张志伟
联系电话:******
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59幢3层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371-******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郑州市新密市岳村镇马寨村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对现有矿井进行技术改造,全面规划,利用井田中部闲置的原永丰煤矿工业场地(矿井2010年整合前)新建主立井和副立井,永丰煤业公司现有的回风井仍作为回风井,形成三立井开拓系统。主井和副井落底标高为-34.2m,回风井落底标高为-42m。永丰煤业公司现有的主井和副井两个井筒,不再留设保护煤柱,设计予以封闭。在梁山断层以南的二1煤层中布置一个采区、一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提升,技术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仍为0.15mt/a。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密市岳村镇马寨村
联系人:张志伟
联系电话:******
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59幢3层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371-******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