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南黄河重点生态区嵩山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登封采购-2025-16-1 | 划局“河南黄河重点生态区嵩山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完成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后期现场配合招标人接受上级部门审计检查工作。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采购内容:河南黄河重点生态区嵩山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2拟派跟踪全过程审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且取得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执业时间5年及以上(以注册证注册时间为准),拟派财务决算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取得会计师资格证书执业时间5年及以上(以注册证注册时间为准)。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事业单位除外);
3.5投标人联合体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资质累计应满足本公告前款第3.1、3.2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同类专业资质的成员按照分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人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造价咨询单位;
(3)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响应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指定地点或未及时解密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