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高新生物经济产业园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高新生物经济产业园(一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北、杜英街南、银兰路东、创新大道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0918.86㎡。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16635.46㎡,总建筑面积约12954.83㎡,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1361.52㎡,地下建筑面积约1593.31㎡,主要规划为厂房及配套用房;三期用地面积约37869.68㎡,总建筑面积约104121.11㎡,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79142.36㎡,地下建筑面积约24978.75㎡,主要规划为厂房、配套用房、地下车库,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2.4招标范围:城发高新生物经济产业园(一期、三期)的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项目管理配合、联合验收、竣工备案、交付发包人、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直至保修期满;
2.5合同估算价:3.54亿元;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6.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2.6.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获得“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
2.7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应达到河南省观摩工地标准,并取得“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
2.8计划工期:502日历天,其中建筑施工图设计30天。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对应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非联合体)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总承包(或epc)工作;投标人(联合体)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承担过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3.4.2人员业绩要求:
投标人(非联合体)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工作,投标人(非联合体)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3.4.3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及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显示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企业和人员业绩可以重复。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出具承诺)。
3.8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9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5-3.9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二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委员会》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38号6号楼4层5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
传真:037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
联系人:王先生、赵女士
电话:0371-******
电子邮件:******
******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
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
本招标项目城发高新生物经济产业园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高新生物经济产业园(一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北、杜英街南、银兰路东、创新大道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0918.86㎡。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16635.46㎡,总建筑面积约12954.83㎡,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1361.52㎡,地下建筑面积约1593.31㎡,主要规划为厂房及配套用房;三期用地面积约37869.68㎡,总建筑面积约104121.11㎡,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79142.36㎡,地下建筑面积约24978.75㎡,主要规划为厂房、配套用房、地下车库,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2.4招标范围:城发高新生物经济产业园(一期、三期)的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项目管理配合、联合验收、竣工备案、交付发包人、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直至保修期满;
2.5合同估算价:3.54亿元;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6.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2.6.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获得“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
2.7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全过程应达到河南省观摩工地标准,并取得“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
2.8计划工期:502日历天,其中建筑施工图设计30天。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对应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非联合体)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总承包(或epc)工作;投标人(联合体)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承担过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3.4.2人员业绩要求:
投标人(非联合体)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工作,投标人(非联合体)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或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3.4.3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及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显示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企业和人员业绩可以重复。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出具承诺)。
3.8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9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5-3.9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二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委员会》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38号6号楼4层5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
传真:037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
联系人:王先生、赵女士
电话:0371-******
电子邮件:******
******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
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