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黄湾镇7村2社以及尖山辖区采宝路(尖申河)以东范围内交安设施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工程Ⅰ标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度黄湾镇7村2社以及尖山辖区采宝路(尖申河)以东范围内交安设施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工程Ⅰ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2025年度黄湾镇7村2社以及尖山辖区采宝路(尖申河)以东范围内交安设施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工程Ⅰ标。
2.2 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道路标线、标志牌、信号灯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照施工(维修)任务单执行。
项目总金额:390万元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1楼103(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29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仲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1楼103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73-******
2024年12月12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 |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施工 |
1、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交安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
注: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施工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的情形; |
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标段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工程的项目经理,有公路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上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期内的公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公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 1.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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