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干旱灾害救灾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巩财谈判采购-2024-40-1 | ******管理局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干旱灾害救灾补助)项目(二次) | 510000 | 510000 | 是 | 510000 |
5.2交货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45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5.5质保期:3年;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釆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釆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釆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釆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岀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釆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委员会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
3.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规定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