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4-23;
******委员会潢川县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潢财竞磋采购-2024-23 |
《潢川县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编制项目,完成战略目标、产业体系、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发展路径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50号 |
815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01 |
******委员会潢川县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编制项目 |
《潢川县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编制项目,完成战略目标、产业体系、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发展路径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90日历天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挺(组长),吴雪晶,苏展(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标段合计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
代理服务费:1385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办公室,联 系 方 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跃进东路2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前程大厦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