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高低压电缆采购;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122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雍州路东侧、黄海路北侧(10号地块)。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已落实。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
2.6招标范围:招标清单范围内高低压电缆供货、包装、运输(含装卸)、配合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质保等全部工作。
2.7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内到货;
2.8 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区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内招标人指定位置;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10 质保期:自通电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电缆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未显示查询时间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 话:******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绿地香湖湾4号办公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邮 箱:******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