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际头村大溪口厂房建设工程已由******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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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柘荣县城郊乡际头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67.9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46.929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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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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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专业和注册单位均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第五项。(5)投标人应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柘荣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柘荣县城郊乡际头村
联系人:魏官清
联系电话:******
******委员会
时间: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