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巩义市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监管与预警溯源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财招标采购-2024-26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巩义市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监管与预警溯源能力建设项目 | ****** | ******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业主需求;
5.6、质量保证期:3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2、根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