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2024年许昌卷烟厂低值易耗采购项目(二)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许昌卷烟厂低值易耗采购项目(二)
二、招标编号:******0077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有限公司
不含税投标单价合计(元):2947.52
含税投标单价合计(元):2977.00
供货期:招标人当次订单下达后7日内完成供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合同期限:3年
******有限公司
不含税投标单价合计(元):3360.00
含税投标单价合计(元):3795.00
供货期:招标人当次订单下达后7日内完成供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合同期限:3年
以上中标候选人: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明礼街1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杨女士 王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办公室
电 话:0374-3351333
七、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