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4年4月9日对郑州市******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等12种设备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1 | 牙科综合治疗台 | ******有限公司 |
3 | 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 | ******有限公司 |
4 | 落地手术无影灯 | ******有限公司 |
5 | 落地式手术无影灯 | ******有限公司 |
6 | IBP模块 | ******有限公司 |
7 | 呼吸末二氧化碳模块 | ******有限公司 |
8 | 可视喉镜 | ******有限公司 |
9 | 可视喉镜(婴幼儿) | ******有限公司 |
10 | 核酸分子杂交仪 | ******有限公司 |
12 | 生物显微镜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371-******。